舆情关注:两男子在青铜器上刻字造成文物毁损被判刑
11月18日,检察日报发文《给青铜器刻字造成文物毁损》,对李某、胡某倒卖文物一案进行报道。随后,人民网、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日报网、正义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均对事件进行转载报道,引发网民热议,舆情走势不断攀升,舆情热度于当日达到峰值,实时传播信息量为274条。此后事件关注度迅速回落。
11月21日,潇湘晨报旗下法制新闻账号“法制现场”、头条号“陕西铁检”、“凤翔检察”等继续转载相关报道,令舆情关注度有所升温,并于当日再次到达第二个舆情小高点,实时传播信息量为214条。此后舆情出现小幅波动,整体热度呈下降趋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截至12月1日15时,相关舆情信息总量共计1084条,包括客户端921条,微博122条,网站30条,微信8条,互动论坛2条,数字报1条。从媒体渠道来看,客户端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占比84.96%。
二、网民观点对“两男子在青铜器上刻字造成文物毁损被判刑”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图:网民评论分布图一是,强烈谴责李某、胡某损毁及倒卖文物的行为。占比为43.57%,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新侨联委员:还有这么无知的?刻字会损毁文物贬损价值。
@梦中回眸:青铜器也敢卖,真是个铁憨憨。
@刘亚雅:这样的行为太不应该了。
@点点滴滴:破坏文物,十分可恶。
@xxke02ve:这两个男子真无知。
@紫与雾:破坏文物可耻。
二是,呼吁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守护文化根脉。占比为31.08%,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 lee小严vic:一定要让所有人意识到犯罪的可怕。
@insisty:一定要严厉打击贩卖文物的犯罪行为。
@火星网友69223:继续加大对涉及文物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
三是,呼吁全民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占比为25.35%,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月升:希望他人引以为戒,规范自己的行为。
@lalatong9:大家都要好好保护文物啊。
三、舆情点评据检察日报报道,李某、胡某故意在青铜器上伪造铭文,并伪造发票等材料通过文物部门审核,意图将来路不明的青铜器拍卖。近日,该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胡某被认定为犯倒卖文物罪,并被判处刑罚。相关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人民网、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日报网、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纷纷进行转载报道,多数媒体指出,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于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实现文物资源的全方位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给青铜器刻字造成文物毁损,两男子获刑”一事也引发网民高度关注。舆论场上,多数网民谴责李某、胡某二人“无知”“可耻”,呼吁“严惩文物犯罪,共同守护中华民族的根脉”,也有网民表示,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文物是人类不可再生的珍贵遗产,也是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依法保护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方面,相关部门应持续加大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力度,筑牢文物安全红线。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了解,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民众也应形成爱护文物,依法收藏文物的意识,依法合规进行文物交易,做好文物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守护人。(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