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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关注:演员潘粤明违法代言保健食品广告被罚-世界讯息

来源: 中国文化传媒网 时间: 2022-12-26 18:56:08

12月2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近日,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12月26日,潘粤明工作室就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发布致歉信,表示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对消费者构成错误引导、违反相关规定,作出郑重道歉。潘粤明也转发致歉信并表示:“非常抱歉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困扰和不便,我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相关消息一经发布,在网上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资料图】

一、舆情统计与走势分析

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以12月25日0时至12月26日15时为周期,以“演员潘粤明违法代言保健食品广告被罚”相关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发现,监测期内的舆情高点出现于12月26日,整体呈现为尖峰状。

图:舆情关注走势图

12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信息显示,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当时,相关信息并未得到媒体和广大网友关注。

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曝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对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环球时报、上观新闻、北京日报等媒体进行转载报道。舆情开始攀升。

12月26日,随着更多媒体加入报道队伍,相关事件也引发广大网友热议。舆情随之极速攀升,至当日9时到达顶点,实时舆情信息量达2347条。随后,舆情快速回落。

截至12月26日15时,相关舆情信息总量共计12214条,包括微博7227条,客户端3450条,视频559条,网站469条,微信358条。从媒体渠道来看,微博和客户端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分别占比59.17%和28.25%。

二、网民评论

对“演员潘粤明违法代言保健食品广告被罚”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

图:网友评论分布图

一是认为代言费和罚款太少,占比为40.0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61无罪的叹息:25万零花钱吗

@冰糖雪梨-柠檬:不够上税的

@吾只懂消费股20202:罚太少了吧?

@花仙子_2022:太轻了

@一点小感:违法成本太低

@victor2233:非法所得一共挣了多少啊……就罚了25万

二是认为罚款依法合规,非常合理,占比为16.0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风马牛不相及_35539: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罚

@福建87:活该

三是认为明星没常识,什么钱都挣,占比为16.0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小蘑菇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咕:这些明星这点常识都没有,还要赚这种黑心钱

@先驱者小人鱼:明星什么钱都能挣

四是普及广告代言法规知识,占比为16.0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雪刀:保健品不能使用代言人。或者说明星不能代言保健品

@Plisky鱼龙舞:产品没问题,广告标识没打全。行政处罚

五是认为违法广告代言太坑人,占比为16.00%,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紫砂老顽童:这无良明星代言的广告杀伤力不是一般的大,太坑人了。

@人间惆怅客DJ:多少人因为信任他而上当

三、舆情点评

近日,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上观新闻、北京日报等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

在网络中,广大网友也对此进行了热议。网友们认为,此次事件中,罚款依法合规,非常合理,但代言费和罚款太少;部分网友认为明星没常识,什么钱都挣,违法广告太坑人;部分网友还在评论中普及广告代言法规知识。

近年来,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部分企业信奉流量至上,选用违法失德明星为产品代言;个别媒体把关不严,放任违法失德明星参与广告代言活动。这些广告代言领域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

由于明星、网红具有流量大、影响范围广的特点,为虚假广告提供代言的明星虽非始作俑者,但借助其名人效应,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将被进一步放大,并以推波助澜的方式误导消费决策、扰乱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但是,此前,明星违法广告代言事件发生后,明星大多只是出面表示“我很抱歉”“我不知情”等相关话语后草草了事,明星的个人利益几乎没有受损,受伤的还是广大消费者。明星虚假违法代言,却处罚不到明星本人,一直被公众所诟病。

对此,此前,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此外,还特别明确,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对广告宣传的有关规定。

此次,潘粤明因违法广告代言,再次敲响了明星违法广告代言乱象的警钟。潘粤明因违法广告代言被罚款,也显示了有关部门整治明星代言乱象的有力举措,彰显了加强行业治理的决心。

未来,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广告法和《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违法代言行为处罚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有关明星和经纪机构,也要提升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自身代言行为约束,拒绝出现违法广告代言行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也要承担起各自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避免出现违法广告代言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研究院)

责编:唐志成二审:奚暖三审:赵婷

标签: 违法广告 保健食品 广大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