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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关注:“恶意消遣孩子拍摄短视频”引发网络热议-每日热议

来源: 中国文化传媒网 时间: 2023-01-04 23:14:01

近日,某短视频平台的一条“萌娃搞笑视频”视频登上热搜。视频中,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只螃蟹腿,嘴里说着“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一边接过螃蟹腿,放进嘴里说“香”。有媒体注意到,在网络上,类似的视频还有不少,为了获取流量,一些家长拍下孩子情绪崩溃哇哇大哭的瞬间,甚至故意用言语惹怒孩子或杀了吃掉孩子的宠物。专家指出,这类短视频可以统称为“恶意消遣孩子的短视频”。相关短视频一经曝光,便引发网络热议。

图源:法治日报一、舆情统计与走势分析

在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以1月2日0时至1月4日15时为周期,以“恶意消遣孩子拍摄短视频”相关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发现,监测期内的舆情高点出现于1月3日,目前舆情热度仍未完全消退。

图:舆情关注走势图

1月3日,@法治日报发文#恶意消遣孩子拍摄短视频违背立法精神#【#故意消遣孩子类视频为何层出不穷#?】,对“家长拍摄短视频恶意消遣孩子”的现象进行报道,引发舆论关注,舆情开始发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后,环球网、澎湃新闻、华声在线、上观新闻、红网等媒体纷纷发文,对事件进行转载评论,舆情热度不断升温。微博话题#恶意消遣孩子拍摄短视频违背立法精神#进一步引发网民热议,舆情热度至当日到达峰值,实时传播信息量为2060条。此后舆情关注度迅速下降。

截至1月4日15时,相关舆情信息总量共计2612条,包括微博1825条,客户端535条,网站186条,微信32条,互动论坛17条,数字报9条,视频8条。从媒体渠道来看,微博和客户端是舆情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分别占比69.79%和20.44%。

二、网民观点对“‘恶意消遣孩子拍摄短视频’引发网络热议”相关网络评论汇总后发现:图:网民评论分布图

一是,对父母恶意消遣孩子并以此赚取流量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占比为34.21%,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昆明伙子83 :现在的人只要有流量什么不能做。

@忆小冷01 :为了流量什么都能做得出来的家伙,孩子也不过是它们的道具。

@喵呜呜:为博流量“虐娃”太可耻了。

@nnguai:这种行为太不应该了。

二是,呼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父母的法治观念。占比为30.69%,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柳州政法: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

@修狗fancy:这种父母真的无知,没有法治观念。

@妮露不会花神之舞:教育方式出了问题。

@2452连连:应该依法带娃!

三是,认为视频平台应肩负起应有监管责任。占比为23.04%,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余你同勒 :平台应该起到监管的主要责任。

@嘿秀儿:视频平台要严格把关。

四是,认为家长拍摄此类视频,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不利。占比为12.06%,典型网友评论如下:

@紫玉:太伤孩子的自尊心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三、舆情点评

近段时间,一些家长拍下孩子情绪崩溃哇哇大哭的瞬间,甚至故意用言语惹怒孩子或吃掉孩子小心呵护的宠物的短视频层出不穷。这类“萌娃搞笑视频”往往能在短视频平台上收割很多流量。此类现象引发主流媒体的关注,法治日报、中国经济网、环球网、北青网、华声在线、澎湃新闻、正观新闻、海报新闻等媒体纷纷发文进行报道,多数媒体指出,家长恶意消遣孩子并以此赚取流量的行为,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相违背,必须坚决叫停。也有媒体认为,此类博眼球、吸流量的视频,反映出一些家长没有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未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在网络舆论场上,微博话题“故意消遣孩子类视频为何层出不穷”“恶意消遣孩子拍摄短视频违背立法精神”也引发网民近千次讨论。多数网民对此类行为表示不满和谴责,一方面,有网民指出,家长在短视频平台分享孩子的“虐心瞬间”,是对儿童隐私的侵害,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创伤,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网民呼吁家长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摒弃“唯流量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庭教育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期一些家长恶意消遣孩子,拍摄博取眼球的短视频,既违背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又违背了相关法规立法精神。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针对此类现象,一方面,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遏制“恶意消遣孩子拍摄短视频”行为,消除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应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法治宣传,强化未成年人父母的法治意识,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另一方面,短视频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视频信息审核,防止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视频传播。此外,家长作为未成年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守护者。(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研究院)

责编:奚暖二审:唐志成 三审:赵婷

标签: 未成年人 立法精神 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