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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 | 山东威海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迎利好政策-世界独家

来源: 中国文化传媒网 时间: 2023-02-08 15:10:37


【资料图】

2月8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22〕14号),并回答记者提问。

威海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17处,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区1处(威海湾北洋海军定远沉舰遗址);“十三五”以来,威海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22个,其中威海湾定远舰遗址入选“山东百年百项重要考古发现”,荣获“山东省考古新发现奖”。

《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将此前由建设方拿地后办理的审批事项前移,考古工作的申请主体由建设方改为土地前期开发主体。这将有效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同时,地下文物也能在建设前得以提前发现并得到有效保护,形成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共赢的局面。

考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国家对从事考古工作的团体和个人都有严格的资质要求。考古发掘资格分团体资格和个人领队资格,由国家文物行政部门认定;获得考古发掘资格的团体和个人自然具备考古调查勘探资格。

申请考古资格的个人必须能够胜任《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考古领队的各项职责,并具备基本的学历资历条件和学术技术条件,并经国家文物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考古发掘资格评议委员会评议方能取得;而团体领队资格的单位则至少有4名以上个人领队资格。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古前置的目的是要排除基本建设工程可能对尚未所知的地下文物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因此,符合《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设定条件的,原则上都要做调查勘探或发掘。实际上,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包含了调查勘探、发掘两个层次的活动,前者的成果为是否需要开展下一层次工作的依据。

如果经考古调查勘探证实有文物遗存,原则上应予以避让而无法避让的,则需要依法履行考古发掘许可手续,进行考古发掘;需要原址保护的,由文物行政部门提出原址保护要求和避让选址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规定调整用地规划。

标签: 考古发掘 国有建设用地 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