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微资讯!建真言 谋良策 | 全国人大代表王一君: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赋能“和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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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山东省国瓷陶艺书画院院长 王一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9个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传统古村落是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和根基。在和美乡村建设中,需坚持“保护也是政绩”“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的理念对传统古村落合理保护利用,要认识到它不仅是建筑符号,还承载着千百年来历代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释放非遗、民俗等业态活力,赋能乡村高质量发展,实现“以古人之规矩、开今人之生面”的作用。
面对乡村振兴的新局面、新目标,进一步认识传统古村落保护的意义十分必要。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多地将乡村工作重点转移至乡村内涵提质,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片面理念和不合理趋向,值得引起重视。其一,是以盲目废旧立新代替文化保护、传承及乡村各要素均衡发展,对村庄进行大拆大建,破坏整体生态与文化肌理。其二,是片面追求经济增速,简单化地处理经济发展与居民生产生活方式、乡村业态之间的关系,导致村落原生结构遭到破坏。其三,农民对新生活的需要日益增加,亦迫切追求村容村貌与自身生活空间的改观。在此种诉求下,村民自发投入乡村改造,加之地方把关不严,多有损毁传统房屋建筑、街巷道路等情况的发生。其四,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城市资本投入民宿开发,其间,有些商业行为没能在时尚、潮流文化与传统习俗之间找准结合点,导致乡村多元文化风貌趋向流行、趋于单一,长此以往,将对“美美与共、和谐共生”理念带来冲击。
针对上述存在的普遍现象,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制定相应政策和实施细则。尚需建立更加具体化的省、市一级政策法规,既要涵盖传统村落整体风貌、格局形态等物质领域,也应包括传统习俗、传统技艺、传统戏剧等文化层面。同时,也要深入镇、村一级细化落实,如哪些古树、古井、古道等亟需保护、如何保护,村落整体设计开发谁来把关等,都应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管理机制,做到有规可依。
二是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传统村落里建筑是形体,文化是核心。建筑的维护、修缮和文化习俗的挖掘、整理、传承都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投入。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为例,如上端士村、梦泉村等一些国家级传统村落,由于后备经费支持不足,村庄特色民俗的延续性得不到充分保障,一些富有美好寓意的舞龙舞狮、节庆锣鼓等民间文化活动式微,部分受到损坏的建筑、道路等亦难以得到妥善修复。针对此类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应给予专项扶持,避免因资金不足造成不可逆性损害。
三是对于项目开发严把审核关。要像保护文物古迹一样保护传统村落,尤其是在单体建筑之外的整体性开发,很难划定“硬杠杠”,更需要政府协同专业部门,从设计初始环节起,就严格监督、审核,避免以旅游项目开发、建筑修缮等为名破坏乡村文化肌理。
四是鼓励年轻人回乡创业、焕活乡村业态。乡村作为自然生态、乡土文脉的积淀地、承载地,其振兴发展理应注入新思路、新动能。围绕古村落“活化”利用,要注重吸引新乡村成员加入,使其成为新业态的经营者、受益者,通过实施农、文、旅、体等跨界融合、深融合,营造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带来群众生活的安居乐业与和美和谐。